(l)太陽能灶按采光面積劃分規格,其優先系列見下表。
采光面積(米2): 1.0、1.3、 1.6、 2.0 、2.5 、3.0 、3.5
(2)太陽能灶焦距推薦采用下列值。
焦距(mm): 500、550、600、650、700、750、800
(3)太陽灶應按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:
(4)太陽能灶的煮水熱效率不低于55%。
(5)400℃以上光斑直徑不大于10厘米,不于6厘米,邊緣整齊,呈圓形或橢圓形。
(6)最大操作高度不大于1.25米;最大操作距離不大于 0.80米。采光面積大于3.0平方米以上的太陽灶,其最大操作高度和最大操作距離允許大于上述值。
(7)最小使用高度角不小于25度;最大使用高度角不小于70 度。
(8)在高度角使用范圍內,鍋圈和水平面的傾斜度不大于5度。
(9)反光材料要求具有高的太陽反射率(鍍鋁薄膜不小于0.80,其他反光材料不小于0.70)。有較好的耐磨性和抗老化性。
(10)灶面應光滑平整,無裂紋和損壞,反光材料粘貼良好。柔性反光材料不應皺折,隆起部位每平方米不多于5處,每處面積不大于4平方厘米。玻璃鏡兩片之間間隙不大于1毫米,邊緣整齊無破損。
(11)灶殼的支撐架安裝后.灶殼與灶架應接觸良好,緊固穩定;高度角和方位角調整機構應操作方便、跟蹤準確、穩定可靠。
(12)焊接件應焊接牢靠.焊渣應清理干凈。油漆表面應光滑、均勻、色調一致,井有較強的附著山和抗老化性。 |